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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热闻!他轻信高收益回报被骗12万元

2023-06-01 16:02:29   来源:克拉玛依日报  

事件梳理


(相关资料图)

市民木某通过网络认识了阳某,阳某吹嘘投资某部电影可以赚钱——木某与某影视公司签订协议并汇款12万元——电影未能如期上映,木某联系某影视公司却迟迟得不到答复——木某将某影视公司起诉至法院,法院作出宣判——某影视公司未向木某退还投资款,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

一部成功的电影,可能会为影片投资人带来较大的收益。“有心人”发现其中的“商机”后,“鼓励”老百姓投资电影赚大钱,可事实真是如此吗?

2021年初,市民木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广州某文化公司的电影推销经理阳某。阳某向木某推荐福建某影视公司筹划拍摄的电影,名为《嫌犯不止一个》(化名)。阳某极力吹嘘,声称该电影为知名导演组策划,有一线咖位影星出演,总投资6000万元,并保证电影上映后绝对火爆,怂恿木某赶紧投资。

木某了解后心动不已,心想投资电影肯定是高收益、高回报,再加上网络上还可以搜到该电影的宣传报道,便不再迟疑。

2021年7月23日,木某与福建某影视公司签订了《电影〈嫌犯不止一个〉联合出品协议》一份,向对方汇款12万元。

随后,木某便开始满心欢喜地坐等收益分红。

2022年10月31日,到了该电影上映的时间,木某发现网络上没有该电影的信息。这时,木某联络福建某影视公司,发现该公司负责人不是联系不到就是推脱不理会。

今年3月13日,木某将福建某影视公司起诉至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。该院开庭审理时,被告福建某影视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,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后作出判决,判令福建某影视公司退还投资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。

5月9日,该案结案后,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。原告申请强制执行,此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。

法官提醒,投资者应该清醒地意识到,风险与回报成正比,投资之前应当了解投资合作方的经营状况,调查投资项目的运行情况,权衡好利弊后再谨慎决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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